食品消費如何維權?
一、消費者如何投訴舉報食品衛生問題?
1、監管主體要明確。
我國目前食品安全采取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方式。具體說就是,農業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質檢部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因此,目前衛生行政部門主要受理餐飲業(包括食堂)制售劣質食品行為,就餐衛生差,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不良,銷售發霉、變質、過期食品,以及食物中毒等侵犯消費者權益,不符合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要求的行為。
2、投訴舉報要及時。
在事發后盡可能早的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反映,尤其是調查處理食物中毒,以免錯過最佳調查時機,可疑食品被銷毀,加工操作場所被清洗消毒,中毒者也已康復,衛生行政部門無法取到有力證據。盡早反映衛生行政部門才能在第一時間內調查處理,更好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3、證據資料要收集。
許多投訴舉報人在進行投訴的時候僅僅口頭敘述,無法出示其他相關證據,常常使衛生部門難以受理。因此,在投訴舉報前,要盡可能收集有關證據,以便衛生部門查證適用。建議消費者在進行餐飲消費時務必索要發票(或收據),可能的話,可以尋找認證;同事保留好相關證據。
二、網購食品如何維權呢?
1、建議消費者直接向商家所屬地的工商、質監或相關職能部門舉報。
2、消費者應注意保全證據,包括:產品介紹截圖、付款記錄、與商家的聊天記錄、快遞單據等,收貨后要及時檢查產品。
3、如果產品存在的是短斤缺兩問題,可以先找商家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網站監管方投訴,也可到商家所屬地的消委投訴;如果涉及食品安全問題,則可要求商家所屬地的相關政府職能部門介入查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96條第2款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三、買到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怎么維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有五種維權途徑: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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